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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科技巨頭主導市場 法案送參院表決


限制科技巨頭主導市場 法案送參院表決
參院司法委員會日前通過限制主要科技公司主導市場和妨礙競爭的法案;在法案表決前,Meta(前稱臉書)、谷歌、亞馬遜和蘋果等高科技公司曾密集遊說。(美聯社)

參院司法委員會日前通過限制主要科技公司主導市場和妨礙競爭的兩黨法案,將禁止大公司主導的網路平台排斥競爭對手和主推自己的產品與服務,法案已提交參院全院表決。

根據該法案,可能會禁止亞馬遜公司在其電商平台上引導消費者購買自己的產品、阻止競爭對手的產品。同時法案也對谷歌搜索引擎做出限制,谷歌的搜索量占全球網路搜尋的90%,搜索結果往往是谷歌的服務首先跳出。

批評者認為,大公司的市場主導地位和反競爭行為傷害了消費者和中小企業的利益,並且阻礙創新,參院的法案將加以限制。

參院司法委員會表決前,Meta(前稱臉書)、谷歌(Google)、亞馬遜(Amazon)和蘋果(Apple)等高科技公司展開密集遊說;亞馬遜警告說,法案將使他們Prime品牌的全球2億用戶,以及在公司平台銷售產品的50多萬家中小企業受到傷害,並且破壞公司為賣家提供的營運市場,嚴重影響消費者喜愛的Prime服務。

國會試圖限制的大科技公司不但影響力大,而且提供的服務幾乎免費,已深深影響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儘管兩黨都譴責大公司主導市場的行為,但兩黨參議員均反對法案中的部分條款,並提出修改意見。

牽頭提案的民主黨聯邦參議員艾米·柯洛布查(Amy Klobuchar)表示,留給參院表決的窗口期很窄,要爭取在期中選舉前表決。如果民主黨在期中選舉中失去國會多數,法案通過將十分渺茫。雖然多數共和黨人也批評大公司主導市場,但他們更多是主張大幅修改競爭法規。

民主黨聯邦參議員布魯曼索(Richard Blumenthal)說:「我們需要這項法案幫助消費者,防止阻礙競爭和扼殺創新。」與五位共和黨參議員投下反對票的提里斯(Thom Tillis)表示,大公司的哪些行為需被禁止或許可,法案還要進一步澄清。

如今許多大公司面臨聯邦調查、聯邦和州政府的反托拉斯訴訟,以及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強烈批評,眾院司法委員會去年6月也通過了限制大公司主導市場的法案,包括要求公司將主導市場的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離,但該法案此後一直沒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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